问:莱芜共享电动车什么时候能上?
莱芜区城乡交通运输局答复:莱芜临时不上电动自行车。
根据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发布《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指导意见》(交运发〔2017〕19号),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电动自行车。
根据《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》省政府令348号第27条,明确规定,电动自行车许可由市人民政府许可。
根据济交发〔2021〕29号,三部门(交通、公安、城管)要求,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电动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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